2018年4月2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部分定向聚酯纱线(PartiallyOrientedYarn)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涉案产品的进口未对印度构成倾销,故建议不再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本案涉及印度税号5402.4600项下的产品。涉案的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包括中国化纤工业协会(ChemicalFibresAssociation)、慈溪市三泰化纤实业有限公司(CixiSantaiChemicalFibreCo.Ltd.)、浙江赐富化纤集团有限公司(ZhejiangCifuChemicalFiberCo.Ltd)、W.W.TextileCo.,Ltd、杭州华馨家纺有限公司(HangzhouHuaxinTextileCo.Ltd.)、新乡市日鑫纺织有限公司(XinxiangSunshiningTextilesCo.Ltd.)、桐昆集团浙江恒盛化纤有限公司(TongkunGroupZhejiangHengshengChemicalFibreCo.Ltd.)和杭州中丽化纤有限公司(HangzhouZhongliChemicalFiberCo.Ltd.)。
2005年12月13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部分定向聚酯纱线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7年6月8日,印度商工部对华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1年2月11日,印度商工部对本案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2年2月10日,印度商工部对华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17年4月28日,印度商工部对本案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标题:印度对中国部分定向聚酯纱线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否定性终裁)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有些文章部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更改或删除。
联系人:杨经理
手 机:13912652341
邮 箱:34331943@qq.com
公 司:昆山市英杰纺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昆山市新南中路567号双星叠座A2217